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蠡县骑电动车的注意!即将强制执行!

01-16 13:18 阅读 10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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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部署,提升电动自行车产品本质安全水平,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公安部、应急管理部、国家消防救援局组织修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《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》(GB 17761—2024,以下简称《技术规范》),已于2024年12月31日正式发布,将于2025年9月1日实施,旧版标准(GB 17761—2018)将被替代。



电动自行车新标准主要变化




图源: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


  • 强化了非金属材料防火阻燃要求;

  • 明确了电动自行车使用塑料的总质量不应超过整车质量的5.5%

  • 增加了电动机低速运行转矩等要求;

  • 完善了电池组、控制器、限速器的防篡改要求

  • 提升了制动性能要求;

  • 使用铅酸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上限由55kg提升到63kg

  • 新增了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要求;

  • 要求电动自行车具备北斗定位、通信与动态安全监测功能

  • 不再强制要求所有车型均安装脚踏骑行装置

  • 明确了电动自行车鼓励安装后视镜

  • 要求生产企业明确电动自行车的建议使用年限,并在铭牌、产品合格证上进行标注。

新标准实施后,将降低火灾事故隐患和危害,减少交通事故风险,有效防范非法改装,提升车辆整体安全性能,更好满足消费者日常使用需求。



电动车新标准实施时间




  • 2024年12月31日标准发布,企业即可按照新标准组织生产,确保符合新标准的产品尽快投放市场。

新标准设置了8个月的生产过渡期:

  • 在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,企业既可以按照旧标准生产,也可以按照新标准生产

  • 2025年9月1日以后,所有新生产的电动自行车都必须符合新标准要求

  • 新标准额外给予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按照旧标准生产的车辆3个月的销售过渡期,允许销售至2025年11月30日;

  • 2025年12月1日之后,所有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均必须符合新标准规定

消费者已经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不会被强制淘汰,可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,借助以旧换新等政策加速更新换代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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综合来源:郑州本地宝、开封网

编   辑:小金

编   审:彭彭

总编审:郭站长

投   稿:+V:1330332688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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